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936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936号建议的答复
赵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昌吉州国家级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种子生产基地是保障良种有效供应和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近年来,我国粮食作物种子生产基地快速发展,形成了一批以杂交水稻、杂交玉米为代表的优势区域种子生产基地。为进一步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的保护、建设与管理,近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国发〔201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国办发〔2012〕59号)等文件,都明确要求加快推进种子生产基地建设,提升供种保障能力。
昌吉州生产玉米、小麦、瓜果蔬菜(西瓜、甜瓜、加工番茄、豇豆等)等农作物种子的自然条件优越,是我国重要的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近几年每年玉米制种面积保持在50万亩以上,仅次于甘肃省张掖市(面积100万亩以上),是全国第二大玉米制种基地,为保障国家玉米供种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
国家重视并积极支持昌吉州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建设。2013年,我部开展国家级种子生产基地认定工作,将昌吉州的昌吉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奇台县等4个市(县)认定为国家级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县,占全国24个玉米基地县的16.7%。自2014年起,中央财政将昌吉州4个基地县纳入制种大县奖励范围,三年共拨付奖励资金15401万元,支持基地基础设施和监管、服务能力建设,扶持制种产业发展。此外,“十二五”期间,国家通过种子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累计投资1415万元,支持新疆新实良种、华西种业、昌农种业等3家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在昌吉州建设玉米种子生产基地项目,改善企业种子生产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制种能力和加工水平。2016年昌农种业申报的玉米育种创新基地建设项目,已推荐立项,计划安排中央投资380万元。
关于申请千亿斤规划资金支持昌吉州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建设的建议。2009年国家发改委主持编制并实施了《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国办发〔2009〕47号),明确了海南南繁、甘肃玉米、四川杂交稻三大国家级重点种业基地,将安排中央投资予以大力支持;其他种子基地将结合“十三五”现代种业提升规划统筹考虑。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大对昌吉州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一是会同财政部继续开展制种大县奖励,推动昌吉州各基地县加强种子生产、监管与服务能力建设。二是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利用种业提升工程项目等资金,对昌吉州符合条件的种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支持。三是会同保监会推进制种保险政策在包括昌吉州在内的地区落地,提高制种风险金融保障水平。
感谢您对农业特别是种子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农业部
2016年8月15日